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是宁波市国家税务局领导的直属正处级全职能局之一。主要负责部、省、市属重要行业以及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纳税人的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计划统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广大纳税人的支持配合和努力贡献,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已任,依法治税、规范管理、求真务实、热忱服务、精诚团结、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优良的成绩。税收收入任务连年圆满完成,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税收执法不断规范,税收信息化建设高速发展,干部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结出累累硕果,展现了国税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几年来,分局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直机关先进党支部、市局税务学会先进集体、市局先进工会集体、“巾帼建功文明岗”等荣誉。分局办税服务厅被认定为宁波市级(省级)“青年文明号”、“五一文明岗”、“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1、办公室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
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新闻和综合性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本级档案管理;负责本单位经费、财务、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2、综合业务科
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税收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工作。
3、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工作;承担纳税人申报纳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对重点税源、行业税源及区域税源的综合税收分析;负责欠税公告数据的收集与核实;负责税款缓缴、呆账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负责对税收票征的管理。
4、办税服务厅
负责办理各类即办涉税事项;负责受理、传递及回复各类待办涉税事项;负责“一窗式”税收管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内部管理;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欠税公告;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负责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
5、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含重点税源)的日常监控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资格认定、税收优惠、行政许可等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负责税收分析、税收宣传、约谈辅导、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发票协查及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负责对纳税评估结论执行情况的追踪核实。
负责个体税收管理、各类市场税收管理和辖区内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协税护税网络的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检查涉外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事业的各项税收业务的管理工作;实施反避税调查和审计规程工作。
6、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本辖区内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行业税负综合分析评价、动态监控和“四小票”比对;负责开展典型调查,建立行业评估分析数据模型,提出评估预警指标;负责对市局相关部门拟定的评析指标的反馈建议。
7、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初审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企业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外贸企业及各特准货物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及年终清算;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和维护工作;负责进口代征税的统计及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监督管理。
8、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奖惩、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 局长:王一之 负责全面工作,主管税收收入计划、统计、税收信息化工作。
2、 副局长:杨一军 分管政工、所得税税前扣除工作。
3、 副局长:秦奉春 分管纪检监察、纳税评估、出口退税工作。
4、 副局长:洪可静 分管税收征管及流转税工作。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路8号
邮编:315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