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现予以公告。
- (2008年10月27日)
- (2008年10月27日)
- (2008年9月10日)
- (2008年7月30日)
- (2008年6月24日)
- (2008年4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