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系统组建成立于1994年9月,是宁波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副厅级全职能局,下设直属机构2个,事业单位5个,所属机构15个。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等工作。

        一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税收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近年来,组织税收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2007年预计增长比例达40%左右;提高办理出口货物退税速度,预计2007年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比上年增长25%以上,为国家和地方发展经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企业发展增强后劲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同时,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方位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市国税系统被评为宁波市文明行业,市局机关被评为宁波市文明机关,整个系统拥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家,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3家,浙江省级文明单位10家、宁波市级文明单位27家。面临新时期国税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宁波市国税系统将继续秉承和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作风,扎实工作,努力开拓,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国税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