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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企业用户资格审查

  新办出口企业需提供《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税务审核;出口企业变更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税务审核。经退税机关审核无误确认后,属新办出口企业的,在《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税务审查意见”栏加盖“通过资格审查(税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