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口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1)减免类别:备案类

 (2)减免税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地方所得税

 (3)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第六条:

  产品出口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4)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①减免税登记备案报告

  ②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③有关部门出具的出口产品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④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