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生产性企业减按2.4%的税率计算征收地方所得税

 (1)减免类别:备案类

 (2)减免税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地方所得税

 (3)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第三条第二款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

 (4)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①减免税登记备案报告

    ②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③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批文

  ④企业章程、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