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证件补办

 (1)项目种类:涉税事项

 (2)服务对象: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

 (3)政策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

  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

 (4)审批权限:无

 (5)办理时限:即办

 (6)主表:《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

 (7)提供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

  ②县级以上机关党报刊登的遗失声明;

  ③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