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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方式与承诺时限

  对所有涉税事项,全市税务系统均实行“全程服务”,纳税人只需按照规定提供齐备资料,国税机关在承诺时限内予以负责办理。具体包括:

  (1)统一受理。办税服务厅负责统一集中受理或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对于依法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税务人员经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对于不能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待办事项)进入内部流转,并告知纳税人办理时限。

  (2)内部流转。对待办事项,办税服务厅统一集中受理后,税务机关通过内部运行机制流转完成。

  (3)限时办结。对待办事项,税务机关通过内部流转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并由办税服务厅将办理结果统一回复纳税人。

  对所有纳税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只需按规定提供齐备资料,税务机关在统一时限内负责予以办理。